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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23 |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实验会成功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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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7日《南方周末》上记者一篇报道:“光华法学院:‘教授治院’的理想实验”,引起我很大兴趣。其报道的副标题很长,却相当醒目:“一群带着理想主义情结的法律学者,正在尝试创办一所与现行大学相异的学府——远离教育行政化,由教授委员会管理学院事务与学术评价,追寻大学独立与学术自由的精神……”。报道以贺卫方辞别北大接受浙大光华法学院新教职,“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”的致辞开始,介绍了其法学院于2007年4月成立,“法治要成功,法律教育是最重要的,学校是最重要的。”学院由10名教授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,除一位浙大副校长外,其他九人均为当今杰出的海外华裔法律专家,包括哈佛、台湾诸名校名教授。……

在当今中国大陆这块土地上,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,一群学者想独立办学……这可能吗?或者说,当局会同意吗?当今中国大陆的大学教育实际上已经走进了死胡同,不过从另一方面讲“成就”也是很大的,因为其培养目的并非是创造性人才,而是社会主义机器上的螺丝钉,或者说是庸才和奴才。这近六十年的教育成就不就是如此吗?如今有那么一群人想入非非,想自搞一套,想回到中华民国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大学教育氛围中去,回去追求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,去创造理想主义的文化辉煌,什么“大学要独立”、“学术要自由”、“知识要人格”……这能允许吗?他们把这么伟大的“党的领导”置于何处呢?

最让人担心的是其学院的领导体制实在有些不伦不类:尽管说其由教授委员会领导,而其教授大部分都在海外,而且是兼职教授,如何具体领导?是不是由那位“浙大副校长”说了算呢?报道也说其毕竟没有脱离“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”的高校管理体制,学院除了执行教授委员会的决定外,依然还须接受校方党的领导,两者有矛盾如何平衡呢?在我们这里难道还有“党”说了不算的道理?尽管说浙大校方同意给学院建立“学科特区”,要知道也就是社会主义的“特区”,其与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独立大学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。说穿了,此事就是一群独立知识分子与党的领导进行的一场博弈,一次对旧教育体制的挑战,这么“伟大的党”能宽容地退让出一块教育阵地吗?

不管怎么讲,现政权能允许这样的试验,其本身就是了不起的进步。要知道,如果在毛的时代,这种事情不但是天方夜谭,而且这群知识分子必将面临牢狱之灾,其后果肯定是极为悲惨的。如今能够出现这样一种尝试,尽管问题会很多,但仅其出现就已经颇令人欣慰了。这群学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,令人敬佩。我们更有所期待:这所法学院如果能成功,那中国的教育还有所希望。如果失败……其实,中国教育什么时候成功过(除中华民国的新文化运动时期外),真诚的希望这次能成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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